跳到主要內容區

常見問題

Q:圖書館在哪?

A:圖書館位於圖資大樓(5F、1F、B1)


Q:如何借書?

A:本人持學生證或教職員證借閱各項資料。

☆其他:詳見本館圖書借閱辦法。


Q:我可以代替別人借書嗎?

A:不可以。必須由本人持自己的證件辦理借閱。


Q:請問讀者的圖書借閱冊數?

A:

說明

學期中 寒、暑假期間

讀者類型

借閱冊數 借閱期間 續借次數 續借期間 借閱冊數 借閱期間

教職員工

20冊 1個月 1次 1個月 20冊 整個假期

學生

10冊 1個月 1次 1個月 10冊 整個假期
其他

詳見本館圖書館借閱辦法


Q:如何辦理圖書續借?

A:讀者可自行於本館自動化系統中的讀者個人資料查詢辦理續借,若以電話或到館親至服務櫃檯辦理時,請主動告知證件號碼、到期日、書名及其登錄號。


Q:如何預約圖書?

A:讀者欲借之圖書資料,若已被他人借出,可透過本館自動化系統辦理預約服務。


Q:如果借閱的圖書遺失了,該如何處理?

A:圖書遺失依 本館圖書遺失及損毀賠償辦法 辦理,請盡快於借期中處理,因圖書借期到期後,會有逾期罰款產生(每冊每天5元)。


Q:哪些館藏資料不可外借,該如何處理?

A:館內參考書、報紙、期刊、教師著作等,概不借出;如需參考其中資料,請利用館內影印機依著作權法之規定複印之,影印費自行負擔(A4/每張2元)。


Q:在圖書館內想要影印資料,該如何處理?

A:請利用一樓大廳的影印機,影印後依實際張數付現,A4/每張2元,影印時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不得非法影印。


Q:請問,當我檢索時,發現檢索結果出現三筆書目資料,是否代表館內書有三本?

A:書目資料檢索出的結果,即代表目前本館館藏。


Q:何謂館際合作?

A:館際合作是各圖書館之間資源分享、互通有無之合作方式,當讀者在本校圖書館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可透過圖書館所提供的館際合作服務向其他圖書館或資訊中心借閱或影印資料。


本館館際合作服務方式如下:

線上申請館際合作「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以上相關說明可參考本館館際合作服務辦法,若有任何操作上問題,請至圖書館洽詢。


Q:請問,筆記型電腦可攜帶入館嗎?

A:筆記型電腦是可以攜帶入館的。


Q:進入圖書館為何不能攜帶自己的背包?

A:主要的目的不外是防止讀者攜帶食物、飲料等入館,使之污染館舍環境,也因此在圖書館入口設置有臨時置物櫃,可供讀者寄放。


Q:食物可以帶進館嗎?

A:不可以,食物、飲料請勿帶進圖書館,以維護館內的清潔,避免招來蟲鼠。